民政部、科技部及中国科协联合发布了《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旨在为国际科技组织在中国的发展提供支持,并对其成立登记流程进行规范。
该指引明确了适用于在民政部进行成立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的相关要求。这类组织通常由中国与外国的高校、研究机构、科技团体或企业等共同发起,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其宗旨在于推动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及治理,并具备国际性(或区域性)、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社会团体法人属性。在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设立国际性社会组织,亦可参考此指引执行。
根据该指引,成立国际科技组织需具备合格的中外发起人,其名称需符合国家规定,并在批准后冠以“国际”、“世界”、“全球”、“亚洲”等体现其国际性或区域性的字样。此外,组织还必须拥有合法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初始活动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应为捐赠性质。